公安部交管局发布安全行车提示
日期:2014-2-26 作者:   来源:    浏览次数: 1967
    近日,黑龙江、安徽等省相继发生高速公路多车相撞和多人死伤道路交通事故。为提醒广大驾驶人和社会公众注意交通安全,公安部交管局发布了道路交通安全提示:
    一、2月19日22时30分,黑龙江一货车途经绥北高速公路,由于路下漫水沟遇冷空气在路面形成团雾,能见度差,与前方出租车追尾相撞,致5人死亡。交警提示:驾车行经路况不明路段时,要时刻注意观察,提前降低车速,防止追撞事故。
    二、2月20日23时30分,常合高速安徽马鞍山段一面包车驾驶人因驾驶过程中低头查看手机,瞬间致车辆失控与前方大货车追尾相撞,造成面包车上9人死亡、2人受伤。交警提示:驾驶时应集中精力,请勿使用手机或与同车人员聊天,避免因小动作酿成大事故。
    三、近期全国大部分地区气温回升,水网密集、冰雪融化路段极易形成雾气。请广大驾驶人时刻关注天气变化,提前选择出行路线,尽量避开早晨和午夜雾气多发时段。
    四、今年以来,已发生4起因高速公路突发团雾导致的一次死亡5人以上事故,较去年同期增加了3起。交警提示:高速公路驾车,应高度警惕团雾,合理控制车速,保持安全车距。
    五、据公安交管部门排查,全国高速公路有1500多处团雾多发路段,其中年均发生20次以上团雾的路段达340处(已在公安部网站上公布)。交警提示:团雾多发生在傍晚至凌晨,驾驶人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路况提示,尽量避开雾气多发时段。
    六、在高速公路行车时如遇团雾,应立即减速,从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。如不能驶离的,应选择紧急停车带或路肩停车,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尽快将车上司乘人员转移至安全地带,等待团雾消散。
    七、高速公路突发团雾,应立即开启前后雾灯和示廓灯,并减速、谨慎驾驶,就近驶入服务区或驶出高速公路。
    八、雾霾天气行车应及时打开雾灯、示廓灯、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近光灯,不要使用远光灯,保持安全车距,不要超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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